近期,赤峰市国税稽查部门查处两户税收违法企业,对其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录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系统。
其中,某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0832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某商贸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4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3.43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23.43万元的行政处罚。
并且对上述企业滞纳税款均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依据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4个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上述税收违法企业将面临纳税信用级别直接降到D级、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等28大项联合惩戒措施,企业将付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代价。(记者李占杰 通讯员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