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3日、2017年8月24日,本报先后刊发消息《奥迪Q7行驶9万公里发动机报废奥捷4S店拒绝全赔》《先违约再侵权!奥捷奥迪4S店:“曝光去吧!”》,对消费者金先生和内蒙古奥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捷4S店)之间的消费纠纷进行了报道。
2010年3月,呼和浩特市的金先生在奥捷4S店花9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Q7。2016年5月,金先生的车因发动机气门断了,造成发动机整体报废。奥捷4S店经过检测后告知他,该车发动机的气门断了,造成发动机整体报废,需要更换发动机,费用为24万多元。因为金先生质疑该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所以要求奥捷4S店免费为他更换发动机。2016年6月17日,奥捷4S店同意了金先生的要求,但是到了6月20日,对方却又要求金先生自己承担一部分费用。
本报第一次刊发报道后,奥捷4S店确认了该车辆的故障确属产品质量问题,并且负责为消费者更换全新的发动机。然而,当初承诺2个月修好的车,截至2017年8月,金先生的车依然没有交付使用,当初双方协议,在车辆维修期间,奥捷4S店向金先生提供一台奥迪品牌的替换车,就在2017年8月23日,在维修车辆未交付金先生使用的情况下,这辆替代车却被奥捷4S店的上级部门强行收走了。2017年8月24日,记者再次来到奥捷4S店了解情况时,该店负责人不仅拒绝回答问题,反而对记者进行呵斥:“这种纠纷需要你们媒体介入吗?记者算个啥?你们去曝光吧!”
此后,在多次与奥捷4S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金先生及其家属向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7年12月18日,仲裁委受理了这一争议仲裁案件,并且于今年3月20日和4月11日,两次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今年5月30日,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奥捷4S店为消费者无条件更换同车型价格水平的新款奥迪Q7-3.0T一台(价值909000元)……奥捷4S店应当在30日内履行这一仲裁结果。如果迟延履行,奥捷4S店将向消费者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记者 杨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