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对外公布了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改革具体事项96项,复制推广上海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试点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完成。
通知规定,此次改革的重点是,要清理规范各类许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推进信息共享,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其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根据实际分别采用适当管理方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无缝衔接、不留死角。针对行政审批中申报材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重复证明等问题,加快推进公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探索构建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信息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记者 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