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小型炼油厂”位于敖汉旗兴隆洼镇嘎岔村西刘家屯组,该炼油厂出资建设人为王洪成(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属作坊式企业。
针对该炼油厂“污染严重,冒黑烟,味道呛人”的举报内容,2018年6月11日晚,敖汉旗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对该炼油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炼油厂已停产,院内仅有更夫1人。从现场情况看,该炼油厂有过生产痕迹,建设的3套砖砌窑炉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时厂区露天堆存部分原料及废弃物,有异味。同时还发现,在距离该厂1千米处的辽宁省北票市北塔镇,建有北票市福多多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存栏猪200口、鸡2.3万只,兴隆洼镇政府已函告辽宁省北塔镇政府,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监管,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2018年6月12日,现场组织清除了该炼油厂所有生产设备,并将原料及废弃物运送至敖汉宝塔油页岩有限公司仓库临时贮存。与此同时,敖汉旗公安局对此展开调查。敖汉旗环保局积极联系资质部门对原料及废弃物进行科学鉴别,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对于树被熏死的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此项问题属实。经敖汉旗林业局核实,该炼油厂占用林地面积629平方米(0.944亩),现场杨树有5株为半枯死、3株为全枯死。目前,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已介入立案处理。
对该项群众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已于6月17日在赤峰市人民政府网站“环保督查专栏——边督边改情况”、赤峰市环保局网站“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进行了公开,同日在赤峰电视台《赤峰新闻》频道进行了报道。《赤峰日报》于6月19日在综合新闻版进行了公开。(记者 曲方 乔磊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