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宁城华府在建工地一男子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7天。
6月11日22时30分,集宁区马莲渠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集宁新区宁城华府工地有人持刀将人捅死。”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机制,通知指挥中心指令特警巡逻组同时达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报警人与案发现场,经电话多次与报警人联系,报警电话始终无法接通。
因当天已进入夜间,工地上200多名民工都已休息,调查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6月12日,通过技术侦查,对该报警电话号码进行核实定位,未发现该号码的任何信息轨迹。在此情况下,马莲渠派出所民警在宁城华府工地,展开了地毯式摸排工作,通过大量的走访摸排,最终锁定工地做涂料的民工魏某某有重大嫌疑,将魏某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了询问核实,魏某某对其酒后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马莲渠派出所依法对嫌疑人魏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110报警服务电话本是维护社会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然而一些群众却由于无聊、醉酒等原因而拨打110,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更重要的是,可能使真正身处危难情形需要紧急援助的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在此,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要珍惜110,正确使用110,减少无效报警,禁止恶意骚扰,切实让110成为每位群众的平安守护者。(实习记者 胡胜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