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兴和县扶持贫困对象发展生产工作,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帮助贫困对象实现持续稳定脱贫致富,根据相关文件要求,5月18日,兴和县将2018年扶贫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点餐式”项目补贴资金2464.5万元(每户贫困户3000元)下达各乡镇。
此项资金为产业发展“点餐式”项目引导启动资金。首批资金按每户5000元扶持标准先行拨付3000元,随后再拨付2000元。
项目资金下达后,由贫困户提出申请,乡镇和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共同研究制定方案,乡镇政府负责审批把关,并与自愿发展生产的贫困户签订资金补贴和项目发展协议。同时,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每户贫困户各项产业项目补贴资金叠加不超过5000元。
文件要求乡镇和村“两委”班子及驻村工作队必须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启动项目。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在项目村、乡镇认真做好资金和项目建设内容的公示公告。项目村的义务监督员负责日常项目的监督,乡镇政府和包村干部对项目实施定期督查,乡镇政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村到户,严禁资金截留、挪用、滞留等行为,保证“点餐式”项目补贴资金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