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的政治站位,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翻身仗,近日,兴和县纪委监委出台《兴和县脱贫攻坚督查及明查暗访工作实施方案》,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明确督查对象,层层传导压力。以各乡镇党委、政府、村级“两委”、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单位和责任人为督查对象,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明确督查方式,聚焦靶向督查。县纪委监委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接入户)等方式,每月深入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走访摸排,精准发现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1个明查暗访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监督范围达到全覆盖、无死角。
明确督查内容,实现全部覆盖。此次督查,重点聚焦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扶贫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以及工作作风等4个方面,对存在的问题敢于揭短亮丑,确保督查工作取得预期目的。
明确工作要求,确保督查效果。要求6个督查组每月23日前将本月督查情况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内监督室汇总后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存在的问题,视情节轻重,按照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强化对督查干部的监督力度,对履行督查责任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