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扶贫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内蒙古新闻网  18-07-03 15:38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交通扶贫

  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内政办发〔2017〕2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扶贫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扶贫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发挥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基础支撑作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926号)及全国交通扶贫脱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转变交通扶贫工作思路,支持全区66个国贫旗县、区贫旗县、边境旗县(以下统称贫困地区)交通扶贫脱贫工程。在加快实施国家交通扶贫“双百”工程的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拓展交通扶贫范围,着力消除贫困地区交通瓶颈,为实现贫困地区与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国家交通扶贫“双百”工程目标任务为基础,按照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在贫困地区建设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网络,贫困地区铁路覆盖率达到97%以上,高速或一级(含一级一幅)公路覆盖贫困地区全部旗县,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硬化路通畅率达到100%,贫困地区机场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实施计划

  (一)铁路。加强铁路对贫困地区交通网络的支撑引导作用,将“十三五”规划中铁路重大项目的建设与交通扶贫脱贫目标相结合,建设方案充分考虑扶贫脱贫需求,着力加强快速客运铁路建设,提高既有货运铁路质量,强化集疏运系统和枢纽建设,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铁路覆盖密度。重点建设通辽至京沈高铁新民北站铁路、赤峰至京沈高铁喀左站铁路、集宁至二连浩特铁路扩能改造等14个项目,建设总规模约3935.3公里。2016年续建项目9个,总里程1823.1公里;2017年计划新开工项目3个,总里程1413公里;2018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个,总里程699.2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呼铁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交通扶贫脱贫铁路项目

  (二)公路。高速公路:推进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和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二广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大广高速奈曼旗至营口联络线大沁他拉至白家湾子(蒙辽界)段、二广高速集宁至阿荣旗联络线草高吐(通兴界)至乌兰浩特段、S33敖伦布拉格至碱柜等25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总规模约3574.5公里,显著提升贫困地区出行条件。2016年开工及续建项目7个,总里程1432.5公里;2017年计划新开工项目12个,总里程1603公里;2018年计划新开工项目6个,总里程539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交通扶贫脱贫高速公路项目

  国省干线公路:加快贫困地区国省干线新建及升级改造工程,“十三五”期间重点推进G111哈根庙至白音胡硕二期工程、G303锡林浩特至别力古台、S215锡尼镇至独贵塔拉、S202海拉尔至伊敏等172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建设总规模约1.66万公里,实现贫困地区全部旗县通一级公路(含一级一幅)及以上公路。2016年开工及续建项目39个,总里程3087.3公里;2017年计划新开工项目43个,总里程3473.3公里;2018年计划新开工项目27个,总里程3637.7公里;2019年计划新开工项目31个,总里程3398公里;2020年计划新开工项目32个,总里程3014.2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交通扶贫脱贫国省干线公路项目

  农村公路:加强贫困地区农村牧区道路建设,提高公路通达通畅深度,建设2.1万公里通嘎查村硬化路,完成剩余的2158个嘎查村通畅任务,到2017年实现苏木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全部通硬化路。2016年已完成1750个嘎查村通畅任务,建设里程1.7万公里;2017年计划完成408个嘎查村通畅任务,建设里程0.4万公里。(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交通扶贫脱贫嘎查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

  (三)机场。进一步完善机场布局,充分发挥机场的辐射带动作用,打通贫困地区空中通道,“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正蓝旗、林西、东乌旗3个运输机场和清水河县老牛湾、固阳县、莫旗等24个通用机场项目,到2020年力争贫困地区机场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16年已开工建设3个通用机场,2017年计划开工建设6个通用机场,2018年计划开工建设3个运输机场及7个通用机场,2019年计划开工建设8个通用机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交通扶贫脱贫运输机场、通用机场建设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交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统筹、盟市负责、旗县(市、区)落实”的工作要求,组织协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铁路办、党委农牧办等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交通投资公司、民航机场集团等相关企业,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全力抓好贫困地区交通扶贫工作。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及专项建设基金的支持力度,扩大自治区及盟市、旗县(市、区)财政、地方政府债券对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自治区和盟市共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的设立及发挥效益,用好用足政策性银行贷款,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渠道和方式。

  (三)加快前期工作。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推进交通扶贫脱贫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办理,严格按照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办理审批或核准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要加强调度和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前期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项目尽早开工。

  (四)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监督、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设计、施工质量以及工程进度。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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