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精准施策 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内蒙古新闻网  18-07-04 17:06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宣传平台

  鄂伦春自治旗健康扶贫工作紧紧围绕入户核查、建档立卡、免费体检、签约服务等基础性工作,聚焦“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以完善政府兜底保障政策为重点,全面实施分类救治,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全旗健康扶贫工作有效推进。

  一、加强领导,确保健康扶贫工作精准推进

  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扶贫工作,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首要的扶贫任务来抓,成立了以政府旗长任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政府常务副旗长任组长的健康扶贫工作推进组,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先后制定出台《鄂伦春自治旗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鄂伦春自治旗健康扶贫保障补助金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为实施健康扶贫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在旗卫生计生局设立健康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健康扶贫日常工作。建立健康扶贫合署办公会制度,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准推进。

  二、夯实基础,确保健康扶贫工作精准落实

  通过免费体检、签约服务、政策宣讲、疾病防控等多项服务的有效叠加,精准掌握患病人群各类疾病治疗经过和现状,明确后续治疗任务,给予救治管理,并实行动态追踪和销号更新管理机制,确保“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投入173万元,为贫困人口开展免费体检服务,对居住旗域外的贫困人口出台异地体检报销政策,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就近在现居住地自主选择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将票据寄回后按照300-500元/人标准予以核销。二是做好贫困人口签约服务。推行“3+1+N”模式,即组建旗乡村三级签约团队,开展“一对一”服务等多种创新做法,为贫困人口提供签约服务。三是推行旗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贫困患者在旗域内医疗机构免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只需结清自付费用。四是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对农村贫困人口按照“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的工作要求,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政策宣传。

  三、实施“两个覆盖”,确保贫困人口最大受益

  为使贫困人口最大受益,全旗扎实推进“两个覆盖”工程。一是“受益人群全覆盖”,将政策受益对象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扩大到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确保健康扶贫政策全人群覆盖。二是“医疗政策全覆盖”,推行“8552”政策全覆盖。“8”就是农村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报销取消起付线,自负住院医疗费用不超过8%;两个“5”中第一个“5”就是门诊慢性病自负费用不超过5%,第二个“5”就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门诊统筹补偿金额,贫困人口在城乡医保年度报销150元的基础上,由健康扶贫保障补助金再补助50元;“2”就是扩大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范围,增加病种43种,慢性病报销比例达到95%,封顶线2000元。“8552”兜底政策实施以来,住院总费用401.2万元,各项报销共计376.85万元,个人实际支付资金24.35万元,报销比例达到总医疗费用的93.93 %。

  四、扎实推进“三个一批”行动,确保贫困人口看得上病

  全旗紧紧围绕“三个一批”分类救治原则,对大病、慢病、重病患病人口进行精准识别,制定个体化救治方案,集中开展救治。一是对大病患者开展集中救治。对全旗大病人员分别建立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台账。、构建“9+X”大病集中救治体系,将9种大病之外,可一次手术或多次手术治愈的其他大病纳入集中救治范围。二是全面开展慢病签约送医送药服务。建立旗乡村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将慢病患者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五个一”服务管理。签约医生为慢病患者制定慢病诊疗方案,确定药品种类及用药计划,开展送医送药服务。2017年为851名慢病患者提供了送药上门服务,投入送药资金6.99万元。三是建立重病兜底保障机制。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和健康扶贫保障补助金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人员,实行兜底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发生的年度住院费用个人自负部分累计不超过5000元,从而有效降低困难群众医疗负担。2017年共对763人次住院贫困患者给予兜底保障,兜底资金76.18万元,从根本上解决了贫困患者交不起押金,治不起病的问题。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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