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大病救助“一个都不能少”
内蒙古新闻网  18-07-04 17:05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宣传平台

  乌兰浩特市扎实推进健康扶贫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收益率达100%,市委政府对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对患有大病和慢性病贫困人口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达90%以上。但是,这其中有一部分困难群众,病人因患大病或慢性病长期卧床不起,虽然发生的费用很少,但是需要有专人长期进行护理和照顾。为此,乌兰浩特市委政府创新成立乌兰浩特市大病救助基金会,专门针对这部分人群创新开展济贫帮困项目,为全市5个镇、园区符合条件的151户、154人,发放救助款30.8万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具体采取了一下几项措施:

  一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深入与各乡镇工作人员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乌兰浩特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会扶贫攻坚济贫帮困项目实施方案》,对扶贫救助的对象、原则和方法等相关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真正做到有策可据,有章可循。

  二是明确扶贫救助重点。确定的扶贫救助的重点为录入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农村家庭中,因患大病长期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因患脑瘫或脑炎、脑膜炎、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但极少产生或不产生医疗费用的居民。

  三是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对各镇申报的每位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入户核查,详细地询问困难群众的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及时准确地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深入了解他们的困难,做好详细记录,以便有针对性的对他们实施救助。

  四是严格审批规范运作。在基金会入户进行全面核实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乌兰浩特市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会扶贫攻坚济贫帮困项目审批表,经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邀请村民代表召开两委班子会议同意,由帮扶对象以及乡镇民政助理、镇长签署具体救助意见后,报基金会审批,确保救助的“公开、公平、公正”。救助款由各乡镇代为发放,并填写各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贫困户明白卡,确保救助金都送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手中。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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