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变、标准不降,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认真落实“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脱贫要求,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该区下辖一乡一镇,共25个行政村、116个自然村,农村户籍总数为14740户、40152人,其中常住户为6608户、15752人。截止2017年底,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3户、1990人。其中:脱贫人口247户、511人;未脱贫786户、1479人(全部为2017年新识别户,因病致贫288户、630人;因住房保障差纳入498户、849人)。
一、强化领导,解决脱贫攻坚“谁来抓”的问题。充分发挥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村干部“三支队伍”作用,紧盯目标、对照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脱贫工作的联动机制。一是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伍。组建了24个扶贫驻村工作队,下派128名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的机关干部常年驻村开展政策宣传、发展产业等扶贫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二是强化干部帮扶工作。针对集宁区贫困户总量较小的实际,由全区副科以上干部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了“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发放联系卡、定期走访慰问、谋划脱贫思路等措施,切实解决贫困户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压实村干部脱贫攻坚责任。以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为重点,先后对450多人进行了脱贫攻坚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村干部脱贫攻坚的责任。同时加强日常考核监督和管理,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2017年对工作突出的2名村第一书记予以提拔使用,对挂名不出力、离岗不驻村、工作不实的人员及时进行“召回”和调整,以此倒逼责任落实。
二、精准识别,解决脱贫攻坚“扶持谁”的问题。精准识别是做好脱贫工作的基础和关键。2016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九步法”的程序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切实做到摸底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动态管理“四个到位”,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特别是2017年,按照自治区《进一步打牢精准扶贫基础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村常住人口全面调查,及时开展了档外贫困人口的识别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进一步提高了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三、精准施策,解决脱贫攻坚“怎么扶”的问题。、坚持分类施策、重点突破,通过社会保障兜底、教育扶持、生态补偿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发展生产和就业、医疗救助扶持等多种方式,坚持一人一策或一人多策,充分发挥扶贫政策和措施的叠加效应,切实提高扶持实效。一是针对贫困户因病致贫多的实际,健康扶贫全覆盖。集宁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占到32%,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全部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2016年7月在全市率先实行贫困人口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免押金住院、先治疗后付费、医疗报销不设起付线等措施。改革医疗费报销体制,把民政、医保、保险公司等部门的医疗费报销统一整合到医保局,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大病救助、政府医疗保障基金费用等一站式报销,报销比例全部统一为95%,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又体现了公平合理。积极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三个一批”救治行动,贫困户全部实行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小药箱,开展慢病送医送药上门服务;对患大病的贫困户开展了集中救治;对患重病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治疗。二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产业扶贫收益高、全覆盖。对有发展生产愿望和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自主选择发展产业,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对其余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与兴大业养殖、雪原乳业等龙头企业合作,进行牲畜托管托养分红的方式扶持。2016年以来,共为82户贫困户每户发放3年期贷款5万元,财政给予5%贴息,托管到雪原乳业,每年每户可分红7500元。同时利用“三到村、三到户”专项资金,为45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发放1.5万元资金,托管到扶贫龙头企业,每人每年可收益2500元。三是针对贫困户大多年龄偏大、无能力的实际,实行社会保障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四是针对农村土房多的实际,危房改造全覆盖。2016年纳入的精准贫困户全部进行了改造,2017年动态调整时,将收入偏低的土房户也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今年9月以前全部完成土房改造,确保贫困户住房有保障。五是教育、生态、就业等扶贫政策措施全部落实。贫困户学生全部按规定给予助学补助,为享受退耕还林的153名贫困人口按时发放了生态补偿金,为有劳动能力的350多名贫困人口安置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生态管护等各类经济组织中务工,通过就业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