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教育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彻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乌兰浩特市教育局深刻认识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将学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抓好政策落实,精准施策,让教育扶贫工作做出实效。
一、规范资助程序
市教育局坚持严格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不断改进资助金评审、公示、发放等程序,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由去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开贫困证明改为让学生和家长填写家庭经济调查问卷,解决了以往贫困证明难开的问题;在评审过程中,让学生参与到资助金评审中来。各班投票选举由不少于5名学生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金同学的证明材料及家庭经济调查问卷真实性进行审核,最后提交班主任、学校进行复审,学生的参与极大提高资助金评审过程中的透明性、民主性及公信力;增加公示渠道及途径。资助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家长微信群、政府网站等多种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确保了公示程序公开、透明,提高了公示公信力和影响力;资助金将直接发放在学校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银行卡中,从制度上避免资助金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二、织密扶贫网络
乌兰浩特市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在校就读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确保应助尽助。2017年,共发放各级各类资助2447万余元,资助学生15037人次,发放家庭贫困幼儿保教费19.5万元,资助幼儿195人,高中助学金资助金额477.9万元,资助5729人次,高中免住宿费资助金额28.91万元,资助人687人,义务教育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金额400.736万元,资助6624人次,助学贷款资助金额357万元,资助学生496人,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儿大学新生入学资助283人,资助金额951万元,大学新生交通费资助项目共资助61人,资助金额4.25万元;“泛海助学行动”共资助学生87人,金额43.5万元。截止目前,乌兰浩特市已完成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家庭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评审上报工作,资助金将于近期发放,预计发放金额332.8125万元,资助人数4507人。
三、推进贫困户精准识别
做好政策宣传,各学校通过微信、校讯通、电话、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摸底排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建立起与市扶贫办的协同联动机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共享,学生上报信息通过学校、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扶贫办三层审核,确保精准识别。2017年春季教育扶贫各学段受助人数共363人,发放资金26.4625万元;2017年秋季教育扶贫各学段受助人数共449人,共发放资金116.5万元。
四、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
各学校通过开展国旗下讲话、主题征文、黑板报等多种方式,加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
五、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化建设
召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培训,普及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六、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力度
资助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容不得一丝一豪的偏差,市教育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成立由纪检、审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成的检查组,对学校各项教育扶贫资金审核、公示、发放、档案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学校在进出校门显著位置张贴市教育局纪检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在阳光下运行,把资助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