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不当撞上大树 民警:雨天路滑谨慎慢行
内蒙古新闻网  18-07-25 10:54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新闻网

  一辆小轿车撞到了隔离带的大树,随即侧翻后又弹到了马路中央,这惊险的一幕发生在建设路上,包头市青山交管部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疏导和清理。7月24日,此案责任认定为司机操作不当导致单方事故,因此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同时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

  7月17日10时30分许,刘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建设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300米处时,由于刘某操作不当,车辆与建设路北侧机非隔离带内的大树发生相撞,造成刘某一人受伤,车辆损坏的单方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有路人立刻报警,青山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肇事车辆侧翻损毁严重,并且占据了建设路两条车道,造成了建设路的一时拥堵。事故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协同岗勤一中队民警,一面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一面对建设路上的车辆进行疏导。

  民警们利用最短的时间将现场清理完毕,很快恢复了建设路的顺畅。民警在事故现场并未发现驾驶员,就在勘察现场的时候,驾驶员家属打来电话表示伤者正在医院进行救治。

  同时该车辆的车主也赶到事故现场,经过向车主了解,原来车主与驾驶员是同事关系,驾驶员早晨向车主借车要出去办事,结果发生交通事故。更巧的是,驾驶员刘某的母亲在发生事故时正好驾车经过此地,直接驾驶车辆带领伤者去了医院。

  在去医院检查后,驾驶员刘某于当天中午来到青山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经过对驾驶员调查,其并不存在无证和酒后的违法行为,只是由于一时操作不当酿成了这起交通事故。记者了解到,驾驶员刘某伤势并不严重,只是皮外伤和擦伤。

  事故中队民警告诉记者,这起事故完全是由于驾驶员自己本身的操作不当造成的,所幸没有酿成更严重的后果,驾驶员刘某是2016年3月考取的驾驶证,驾龄2年。目前事故责任认定是该车驾驶员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驾驶员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

  青山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一定要多注意观察,提前预判,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对车辆的性能和操作要熟练掌握,特别是最近雨水不断,更要注意安全,稳驾慢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宋美慧 通讯员 冯超)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