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紧压实责任。旗委、政府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先后召开旗委常委会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推进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18次,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明确了旗、苏木镇、嘎查、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七个层面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军令状,逐级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贯通、责任到底、合力攻坚的责任落实体系。全旗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04户1596人,已脱贫400户1087人,未脱贫204户509人,贫困发生率2.77%,7月27日,自治区政府发布公告,批准同意该旗退出贫困旗县。
二是建强攻坚队伍。成立以旗委书记为组长的全旗驻嘎查工作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队管理办法,明确工作任务、推进责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11个贫困嘎查工作队全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年驻村不少于200天,扶贫生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完善“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联系4个苏木镇、30名处级领导联系60个嘎查、94个部门单位包嘎查、354名干部包牧户”的定点帮扶机制,“一对一”开展精准帮扶,不脱贫不脱钩。成立3个督查组,分别对应三个苏木镇开展专项督查,不断推动工作落实,累计开展督查13次。抓好扶贫干部培训,累计开展各类专题培训8期,培训各级扶贫干部2000余人次。
三是完善规划机制。严格按照上级扶贫标准和政策,编制全旗脱贫攻坚三年规划和各领域规划,明确2018—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继续落实“五个百分百保障到位、一个逐步加大扶持力度”要求,提高脱贫质量。建立完善“四个一”常态化推进机制,旗委常委班子每季度到苏木镇现场办公一次,旗委、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脱贫攻坚专题会议,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旗扶贫办每日巡查一次脱贫攻坚开展情况。同时,旗委、政府领导不定期到脱贫攻坚现场和贫困嘎查、贫困户走访调研、指导工作,现场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严抓纪律作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抓工作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纠正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过硬的作风保证脱贫攻坚成效。累计发现问题7个,处置线索7件,立案4件,处分3人。从严规范和管理扶贫资金使用,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今年,扶贫资金1563万元,其中,上级下达专项资金1123万元,地方配套440万元,截至目前,已拨付1351.4万元,拨付率为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