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静超)8月7日,记者从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4年到2017年,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19亿元,用于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基层标准化监管所建设、监管信息化建设和食品加工园区、农村牧区示范店、标准化农贸市场、餐厨垃圾处理厂新建与改造。
2015年以来,自治区食药监局在“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战略思想,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出台政策法规,加大投入保障,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现了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1010个苏木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全覆盖。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责任重于泰山,为此,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食药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重拳严治,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2016年,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食安委选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目前,正在等待国家验收评估。全区其他10个盟市和二连浩特市也相继提出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申请,并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