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旗: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内蒙古新闻网  18-08-13 10:47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扶贫开发宣传平台

  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多渠道增收。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参与地栽木耳、滑子菇培植、温室大棚种植和特色养殖、民俗旅游等工作,多渠道增收。宜里镇黑木耳养殖基地成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采摘小组,在木耳采摘周期人均增收近2500元。

  二是贫困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农机具购置、村容村貌整治、垃圾转运站建设、粮食仓储、农副产品加工、道路维修等项目,使得贫困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三是解决部分贫困村无村集体资产的问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解决了部分贫困村(新丰村、勃力河村、海尔堤村、跃进村、乌尔其村、春林村等)无集体资产的问题,更好的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四是样板村示范带动。诺敏镇吉格腾迪村经过三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在产业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合作社带动、农民增产增收方面已经走在诺敏镇的前列,目前该村有集体资产近1000万元,2017年人均纯收入达6800元。今年民宗局投入90万元建设粮食仓储库一座,带动附近六个村(江北村、卧罗迪村、额尔肯村、兰巴库村、马克拉村、护林村)产业发展。

  五是产业发展合作机制。民宗局指导大杨树镇多布库尔猎民村走“公司+猎民”模式,实现生产性增收。与嘎仙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后,通过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给农猎民带来更大的实惠。“公司+猎民”的运行模式的特征主要是立足本地优势,依靠传统民俗文化,形成规模经营,开拓旅游市场。一方面,采取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通过市场形成对传统民俗文化生产进行带动,使猎民直接参与市场活动(例如生产销售民族手工艺制品、传统民族食品等),从而真正得到实惠;另一方面,本村猎民得到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农猎民利益得到保障,部分猎民月均务工收入在1500元以上,从根本上实现生产性增收。


[责任编辑: 徐沛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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