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实现2019年敖汉旗脱贫摘帽的目标,集中力量,全力攻克脱贫攻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敖汉旗委、旗政府决定自7月16日至10月26日,开展精准扶贫“百日攻坚”行动,以强力推进扶贫产业项目落地、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工作,实现2018年1.28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60个贫困嘎查村出列,整体推进全旗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进一步压实旗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扶贫责任、乡镇苏木街道主体责任、嘎查村具体责任、党员干部帮扶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并签订责任状,不断完善旗负总责、部门尽责、乡镇苏木街道办为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所有处级领导一方面要对所分管行业部门的扶贫工作负责,加强脱贫攻坚专项调度与督促检查,另一方面要对所包联乡镇的脱贫攻坚负责,当好包联乡镇的指挥员、协调员、服务员和督查员。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把所有的行业资源全部投入到脱贫一线,坚持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难点事项亲自协调、各项任务亲自过问,在具体工作上明确责任人,每名扶贫干部头上有责任、有任务、有指标,确保工作有人管、能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机制。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发挥好本村主体作用,和第一书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合起手来一起干,一心扑在脱贫攻坚工作上。
问题导向,明确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上级巡查、巡视、检查等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扶贫领域的信访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逐个查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直至问题销号。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一是攻产业扶贫。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库,精准产业“菜单”,依托产业园区发展带动贫困户,抓实产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1.91亿元,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分别采取6%和7%的资产收益标准实施重点项目,并严格防控风险,促使产业扶贫发挥作用。二是攻易地扶贫搬迁。对“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贫困地区,结合小城镇建设、旅游扶贫项目、产业园区创立、投亲靠友安置等方式,实施多元化搬迁安置。在选准人、抓进度、谋产业、保复垦、攻手续、回头看等方面下大力气,严格按照搬迁对象精准的“界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线”、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搬迁不举债的“底线”、资金项目管理的“红线”和质量安全的“生命线”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攻危房改造。按照旗政府的改造意见,各乡镇苏木街道抢抓工期。对于包建的D级危房,由各乡镇苏木街道组织,按照简易程序,依据工程设计评审价格,选择有实力的施工队伍施工;对于需要改造的C级危房,由各乡镇苏木街道把关申报,旗住建部门审批即可。旗住建部门按照各乡镇苏木街道上报的C级危房情况,统一设计改造清单,确定改造标准;各乡镇苏木街道、旗住建部门确保危改政策执行一致,把握好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精心组织,统筹推进
成立东部、南部、西部、北部四个“战区”,各战区、各乡镇要制定具体作战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力量,密切沟通配合,全力推进战区脱贫攻坚。参照脱贫攻坚样板村标准,每个乡镇迅速抓出一个示范村、每个战区抓出一个示范乡镇。不断完善旗乡村配合联动、行业部门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沟通联系,紧密衔接配合,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有力、推进有序、措施有效,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每个乡镇苏木街道按照贫困村退出标准至少打造一个“样板村”,以“样板村”为标准,实现全旗嘎查村全部达标。旗级领导每月下乡推进帮扶乡镇扶贫工作要达到10天以上,要走遍帮扶乡镇苏木街道所有的村组,贫困户入户率要达到30%以上;各帮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在乡镇和嘎查村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和包扶村工作每周不少于2天;各乡镇苏木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每个村组开展工作,贫困户入户率达到100%,有问题户入户率达到100%;驻村第一书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遍访一般户和贫困户,做到熟知每户情况;每名帮扶干部入户4次以上。
强化落实,奖罚分明
各乡镇苏木街道、各部门每10天向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通报。旗委、旗政府督查室牵头,旗纪委监委、旗委组织部、旗委农工部配合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迟缓的进行挂牌督办。旗委组织部做好日常考核。“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旗委组织部、旗扶贫办提前制定出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组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各乡镇苏木街道30%的嘎查村进行随机检查考评。同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百日攻坚”行动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百日攻坚”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差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苏木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扶贫办主任、嘎查村“两委”班子、驻村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召回、降职、免职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相应追究包扶领导和帮扶部门领导的责任,“百日攻坚”成果将作为年度实绩考核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