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基础
内蒙古新闻网  18-09-01 07:3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开栏的话

  今年9月是自治区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本报从今日起开设“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专栏,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我区各族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生动实践;充分展示我区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扎实推进守望相助理念深入人心的丰硕成果,我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增进各族人民福祉,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崭新局面,我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大团结、心连心、手拉手的动人故事。激励各族干部群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不懈奋斗!

  记者从自治区民委获悉,围绕“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这一主题,今年,我区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

  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方面,自治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自治区党委对盟市、厅局党建考核重点内容,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培训计划,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网上网下相结合,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大力选树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自治区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考核测评体系,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旗县(市、区)考核体系及考核手册(2018年版)》,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指标进行量化,使《考核体系》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有力抓手,成为积极培养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平台。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各民族互促互进互融方面,自治区把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列为推进深化改革事项,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牧区(社区)、进军营、进寺观教堂“六进”为抓手,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全区共有30个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08个单位获评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在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民生保障、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方面,自治区出台并落实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旗县、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截至目前,共下达牧业旗县、边境旗市和三少民族自治旗等民族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134.2亿元,比上年增加16.7亿元。安排18个民族乡的自治区财力补助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苏永生)


[责任编辑: 张莉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