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0年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每一分扶贫专项资金花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准格尔旗创新方法,完善机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全流程审计监督,全覆盖绩效评价,着力拧紧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阀”。
强化建章立制,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定出台了《准格尔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将资金考核成效纳入对苏木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着力构建保障有力、措施有效、责任落实、覆盖全面的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制定出台《准格尔旗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7年以来整合涉农资金1690.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改变资金下达渠道,财政扶贫资金拨付由扶贫项目主管部门拿出资金分配方案,财政将资金直接下达到项目实施部门和苏木乡镇。
强化业务培训,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举办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班,对苏木乡镇街道、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特别是当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账务处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以及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等,切实提高财务人员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同时旗财政局、扶贫办不定期对苏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员进行细致、实用的业务指导。
强化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下达各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进一步简化扶贫领域资金拨付程序,确保扶贫资金及时审批、及时拨付、及时到位,确保项目早开工、群众早收益。截止目前,已投入扶贫资金3503.26,其中自治区、市级资金1356万元,旗本级2147.26万元,均按资金分配文件下达至各苏木乡镇、各相关部门,为全旗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旗扶贫、财政、审计及各项目主管部门共同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组织落实监管力量,结合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拿出切实可行的限时整改措施方案,加快项目的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强化跟踪问效,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全旗2016年8月至2017年末扶贫资金进行了就地审计,对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监管、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成效及工作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促进各苏木乡镇和相关部门对资金管理进行查漏补缺,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强化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阳光运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行旗级、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公示。2018年起旗级下达扶贫资金全部在准格尔门户网站——准格尔之窗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0天。苏木乡镇、嘎查村及其他项目实施单位对扶贫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受益对象、补助标准等在苏木乡镇政务公开栏、嘎查村公示栏或已广播、手机信息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