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大厅蒙汉语服务窗口。
内蒙古博物院。彭晓明摄民族团结宝鼎。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泉街社区天和花园小区的蒙古族居民姚志敏,说起当年大女儿考上大学时家里拿不出学费的窘境,至今记忆犹新。
姚志敏在一次车祸中下肢落下了残疾,这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社区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中了解到他的情况后,为他申请了低保。女儿考上大学后,社区又为他申请了3万元的大学生家庭贫困救助金。
清泉街社区总面积0.36平方公里。辖区内少数民族有蒙、回、满、藏、维吾尔、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9个民族成分,共计228户、832人,占总人口的11%。社区坚持把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基层民族工作、共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整个社区民生服务范畴。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让他们深刻感受到民族政策的温暖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完善了相关制度和体制机制,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新境界。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个扎实推进”重要要求,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建、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方面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为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作出了首府应有的贡献。
筑牢民族团结思想基础
呼和浩特市坚持“因人施教、正面教育、注重实效、与时俱进”的原则,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精神文明、公民道德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扎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构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一是坚持民族团结教育从娃娃抓起,呼和浩特市民委和教育局制定了中小学和青少年民族历史文化知识、习俗礼仪等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各级学校编印配发了专门教材,增加了教学课时,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使民族团结深深扎根各族青少年心中。二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制定了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指导性意见,通过报告会、干部培训班、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切实加强各族干部群众民族理论政策学习教育,提高了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坚定性。三是在每年9月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期间,通过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和事迹,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颁布纪念、以及自治区成立周年纪念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四是在《呼和浩特日报》、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片,群发公益短信,有重点、分层次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议召开后,呼和浩特市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是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将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推动建立市、县(旗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政府创建工作机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三是修订完善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到各领域各行业中,切实推动了民族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四是树立了抓基层、强基础的导向,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充分发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社区)、进军营、进寺观教堂“六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先后命名了土默特左旗塔布赛乡人民政府等101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了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等14家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推动赛罕区等2家自治区级示范单位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玉泉区清泉街社区和回民区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命名了土默特左旗贾力更烈士故居、武川县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展馆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创建了乌兰夫故居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昭君博物院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共谱民族和谐发展乐章
呼和浩特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繁荣发展的意见》,切实把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及旗县区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分别专项列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工作经费。市民委、财政局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管理,做到了资金的及时足额拨付,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2016至2018年5月,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共拨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12万元,重点实施了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精准脱贫等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各项惠民政策和民生项目向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倾斜,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加快通电通水通路通网,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伊利集团、大唐药业等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1014.85亿元,财政贴息资金7.32亿元,提高了其在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开展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培训和试点建设工作,设立了苏鲁锭民族手工艺术数字化博物馆、创新工作室和培训服务、手工艺品展示平台,实现了民族手工艺品现代网络销售模式。
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了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玉泉区小黑河镇西地村、回民区攸攸板镇西乌素图村建成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支持搬迁户新建安置住房,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依托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农业园区建设,创造就业机会,拉动少数民族聚居乡村发展,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按照《呼和浩特市2016年—2020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摸排全市125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中贫困村基本情况,在贫困少数民族聚居村开展了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完成了少数民族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掌握了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信息,确保现行标准下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与全市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制定和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等一系列保障民族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规政策。强化义务教育的政府保障责任,把少数民族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每年保证全市教育费附加20%以上,用于扶持民族教育事业。健全完善民族教育体系,优化教育资源,扩大蒙古语授课学校办学规模,先后新建、改扩建呼和浩特市蒙古族幼儿园(南园)7所蒙古语授课和加授蒙古语授课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与中央民族大学共建15年一贯制蒙古族学校,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子女就学问题。呼和浩特市民委、教育局制定了《关于提高民族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的实施方案》,推动教师工资待遇、职称等问题的落实。每年拿出40万元对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的少数民族高考应届学生进行政策性奖励和帮扶。
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呼和浩特市积极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事业发展,依托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建设国际一流的蒙医药临床研究基地、科研基地、人才培养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国际合作基地,推进蒙医五疗等国家重点专科项目,建成了市和旗县蒙中医院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蒙中医药等医疗卫生事业给予政策倾斜,降低了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扩大了蒙中医用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蒙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尊重蒙医药发展历史和用药习惯,开展了蒙医药中医药师承工作,支持各级蒙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服务,鼓励发达地区医务人员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医疗帮扶,满足全市各级蒙医医院和医疗卫生机构对蒙医药人才的迫切需求。
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增加民族体育设施的投入,建成了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等一系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场所。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学校“那达慕”和赛马、博克、射箭蒙古族男儿三艺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活动,在呼和浩特体育学校、民族学校建立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示范基地。
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会展节庆,成立了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青山文化旅游投资公司,组织编排了《马可·波罗传奇》《昭君》《青城满韵》等一批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大型实景及舞台演出精品剧目。推出了《千古马颂》等文化体验项目,启动了“国家的孩子”主题公园建设。积极发展民族服饰及工艺品加工、设计等产业,保护抢救蒙银镶嵌、蒙古族传统服饰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传统文化赛事,通过举办昭君文化节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艺术活动,开展全市“达尔罕”杯蒙古语诗歌朗诵大赛和蒙古语言文字听写大赛活动,通过组织全市民族学校师生蒙汉两种语言文字诵读书写中华经典比赛和民族学校艺术节汇演等有效形式,打造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化品牌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建了市直属乌兰牧骑,恢复了赛罕区、清水河县乌兰牧骑,支持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工作地方性法规,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筹备呼和浩特电视台蒙古语电视频道开播,开办了呼和浩特蒙古语广播(FM105.1兆赫),启动了呼和浩特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综合平台项目建设,举办了全市蒙古语文工作培训班和蒙古语会话班,鼓励和支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蒙古语言文字。开展了蒙汉文并用牌匾整治工作,整治街道蒙汉文并用牌匾2万多平方米,涉及街道362条。做好民族古籍的保护、抢救、搜集、整理、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出版了《民族古籍与蒙古文化》系列丛书21册。交通、金融、医疗卫生等与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服务行业、窗口部门,配备了一定数量兼通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工作人员,向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群众提供服务。窗口部门和服务行业的各类服务用语用字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切实保障了蒙古族公民在各种考试、签字或其它需用文字表达的材料上使用蒙古文书写的权利。
开创城市民族工作新局面
呼和浩特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意见》,制定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城市社区民族工作试点方案》,围绕组织领导、建立台帐、营造氛围、宣传教育、扶贫济困、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工作。目前,已经建成新城区团结社区、回民区吕祖庙街社区、玉泉区清泉街社区、赛罕区兴康社区等14个民族工作特色社区。一是以活动为载体,大力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社区围绕“学习型社区”党建工作目标,组织社区居民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积极开展家庭文化、楼院文化、广场文化等创建活动,大力挖掘小区内特色文化宣传阵地。形成了“楼道文化”“传媒文化”“LED”电子屏幕等新型宣传阵地。社区还通过开展民族知识读书节、民族知识故事会、民族知识演讲、民族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宣讲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社区坚持充分利用直接面向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有利条件,积极打造社区服务少数民族、活跃少数民族文化生活、畅通少数民族利益诉求渠道的平台,为建设繁荣和谐、建立有幸福感的宜居社区奠定了扎实基础;社区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现有资源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并在活动中组建起额吉舞蹈队、合唱团、模特队、秧歌队等社区文体团队。根据少数民族热情大方和能歌善舞的特点,各团队积极吸引少数民族群众走出家门,参加社区集体活动,如社区的模特队定期进行表演,集中展示具有民族特色的服饰、生活习俗等,社区的老年秧歌队也邀请了蒙古族、满族、回族的老年人加入其中。社区组织开展的“民族情团结颂迎国庆”等各种活动,都成为少数民族群众展现自我风采的大舞台。二是以服务为手段,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社区通过理事会、成员会、联谊会等组织少数民族群众,传达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凡是辖区少数民族居民有困难的,联络小组都要深入了解提出对策,由社区实施帮扶少数民族困难居民;建立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惠民政策咨询、困难帮扶、居家养老、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服务。三是以创新为源泉,积极探索基层民族工作新机制。试点社区经过几年来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了社区民族工作制度。试点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族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反映社情民意,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检查工作进度,研究探索社区民族工作的新途径。试点社区定期组织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重大节庆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联谊、联欢、庆祝活动,努力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社区实施党员干部、楼长包挂工作制,每周走访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努力加以解决。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群众动态、贫困家庭和社团组织等基本情况,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信息更新,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基础性工作,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社区高度重视维护民族领域的稳定工作,制定了《社区民族工作方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社区医务室、综治、民警及街道等有关科室,建立民族纠纷协调处理机制。坚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及时有效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诚信社会氛围,积极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诉求渠道。坚持“尊重人、理解人、感动人”的工作态度,建立和完善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社区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事务调解委员会,负责矛盾调解工作,筑牢社区安全阵地。并以此为依托,建立了社区、小区和居民楼院“三位一体”的社区民族纠纷处理网络,初步形成了上下责任明确、运转灵活协调的良性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群众情况反映在楼院,问题解决在小区,人员稳定在社区”的工作目标,充分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建设文明、和谐、平安社区。四是以办实事为抓手,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幸福指数。根据应保尽保原则,试点社区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居民申请低保、廉租住房和公租房。一方面及时通过民族部门为新增的患重大疾病、遭遇天灾人祸、子女升学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申办最低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则组织辖区党员干部、社会团体和非公企业开展帮扶,给少数民族特困家庭送温暖、献爱心;在摸清辖区常住少数民族人口的基本情况,按照他们的人数、文化程度、生活状况等各项内容分门别类建立台帐,确定长期跟踪服务的思想。定期走访少数民族家庭,为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居民上门服务,办理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老年生活保障补贴、就业失业补贴及培训、贷款服务等;社区的卫生服务站每年免费为居民体检,开展筛查大病、慢性病工作,并建立健全了居民健康档案。为少数民族妇女开展B超、妇检服务,还开展送医送日用品上门活动,重点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为他们进行身体常规检查,深受少数民族家庭欢迎。有的社区还为辖区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安装了“电子保姆”。针对有些少数民族老年人独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情况,社区还定期派志愿者为老人打扫房间、洗衣服、理发,卫生服务中心还为行走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输液。社区设有专门的日间照料室、阅览室和活动室,为各民族居民提供免费的休闲娱乐场所。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首府各族人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和嘱托,深刻领会内蒙古肩负的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的时代重任,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努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郑学良 刘洋)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