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券特价 买一送一 十一黄金周购物旅游需谨慎
内蒙古新闻网  18-09-30 10:56  【打印本页】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近日,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呼和浩特市工商局“12315”向广大消费者发布了一组旅游、购物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假期的同时,适时出游,注意旅游安全、遵守公共秩序、理性消费。

  别让“返券”“特价”

  “清仓处理”迷了眼

  吴女士在去年十一黄金周时逛商场获得了数百元返券,然而当她用这些返券购买自己心仪已久的服装时,发现很多当季的服装鞋帽等都不参加返券,手里近千元的券只能购买一些过季的商品。

  消费提示:很多商品名为让利返券实为倾销库存。不参加活动的,多为一些知名品牌、畅销品牌、新款新品,而返券返得多的,往往是那些过季或断码产品。还有一些商家以“特价”为饵,利用“特价”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上钩。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质量问题再去找人时,就有可能发现商家已人去柜空。甚至有些商品可能从没卖过,商品的原价根本无法查证。

  很多人在购物时有购买反季大减价商品的习惯,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购买此类商品,一是商品易过保质期,经营者逃避法定责任,二是放置时间长,不易发现商品质量问题。一些反季商品买到家后,一般都不能马上使用,要长时间放置,消费者也就不易发现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等到真正想使用时,商品都已超过了保修期限,这样即使使用了不长时间就出现了质量问题,也不能得到良好的“三包”服务。

  旅游出行选正规旅行团

  还要签合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出旅游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特别是十一黄金周,人们往往会选择路线较远的省际旅游、国际游,然而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多,旅行团甩团、中断旅行等情况也时有发生。

  消费提示:报团时,要确认旅行社资质,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等。务必详细了解旅行社的整体情况,其中包括其信誉、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内容等,不要盲目选择临时组合的“冒牌”旅行社,防止中途甩团,中断旅行。

  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详细了解旅行合同的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因不可抗力中断旅游的,合同中应该注明解决的方法。并要求旅行社出具正规票据,若商家拒签合同,消费者应谨慎选择。合同、旅游行程单、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此外,市民在出行前可多找几家旅行社,多选择几条线路进行比较,选择相对成熟且游客普遍反应较好的线路出行。同时,尽量不要在导游组织下集中到某个指定地点购物,防止买到价高质次物品。(记者王英)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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