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15时许,吴某某带侄子到赤峰市元宝山某医院治疗手部划伤,由于没有找到主治医生,吴某某将护士办公室的门踹坏,将一名怀孕女护士吓坏住院治疗。在云杉路派出所民警处置该警情过程中,吴某某辱骂出警民警,拿凳子砸护士站的桌子,民警上前制止,男子抓住民警的衣领,抢夺执法记录仪,并用拳头殴打民警嘴部,致使其嘴部受伤。
案件发生后,元宝山区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和元宝山派出所联合查办维权案件,经过调阅出警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医院监控视频,确定民警属于正常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