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带头敲诈勒索引效仿 70余人涉案
内蒙古新闻网  18-10-25 10:03  【打印本页】  来源: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23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检察院获悉,依法从快对四起涉嫌敲诈勒索的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这是由村书记、村主任等村干部组织、策划、带头实施,引得相邻村屯之间多次效仿,涉案人数达70余人。

  经审查发现,2018年4月末,库伦旗扣河子镇丁家仗子村村书记史某甲见村中常有某公司的翻斗车经过村中道路向附近工地运送石料。史某甲以翻斗车在村内通行影响村民休息、污染村内环境为由,授意村主任陈某某唆使该村白塔子小组村民于某某、杨某某、谢某某等6人,组织十余名村民在村内水泥路上拦截过往七八辆翻斗车以敲诈勒索该公司,非法获取人民币2万元,事后私分。

  2018年6月中旬,该村杨家杖子小组组长史某乙通过微信群组织20余名村民,效仿史某甲的敲诈勒索行为,通过在路中央停放车辆、堆叠土丘等方式设置障碍,先后三次拦截过往翻斗车,以收取“污染费”的名义从这家公司非法获取人民币1.4万元,事后私分。

  2018年7月份,双庙村闫家店屯闫某某等19人,也效仿史某甲等人行为,带领村内一些赋闲妇女站在道路中央,拦截过往运输石料车辆索要“污染费”,现场从同家公司工作人员处非法索要人民币4500元,当场私分。

  2018年8月16日,先进村柳树底下屯村民陈某某等4人在闲聊时提到,扣河子镇其他村村民拦截在本村内通行的翻斗车索要钱财的事情,产生了拦截通行于本村内的翻斗车索要钱财的想法,于是纠集同村20余名村民,效仿相邻两村的敲诈勒索行为,拦截6台翻斗车后继续向该公司索要“赔偿款”,非法获取人民币2400元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私分。

  四起案件涉案人数达70余人,涉案村干部利用村民对运输石料车辆的反感情绪,唆使他们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被其他村民效仿,对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乌娅娜)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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