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33项具体措施 激励守信青年
内蒙古新闻网  18-11-13 09:5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晨报

  “目前,在我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中,有10个盟市建成了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刘丽娟11月12日在“诚信点亮中国”2018全国巡回活动内蒙古站启动仪式上说。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陈晓东为内蒙古首批青年守信激励对象颁发了荣誉证书。

  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刘晓宇表示:“自治区团委正在联合相关部门起草制定《内蒙古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将倡导和培育青年诚信品格纳入青年发展事业总体布局,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青年成长发展的重要领域进一步优化服务,给广大青年带来更多‘获得感’。”

  据悉,目前内蒙古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已印发各地各部门实施,截至目前,累计归集全区413万市场主体、2.8万机关事业单位、1.5万社会组织和1950万自然人,以及全国共享信用信息约1.59亿条。已制定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对信用红黑名单的审核、确认、查询、公示、修复以及异议处理程序进行规范。

  刘丽娟特别强调,对青年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诚信要求,要区别于其他的群体,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对于青年人的失信行为,特别是轻微非主观的失信行为,要重视修复机制的建立,用教育培训的方式重新建立起良好的信用基础,让青年诚实守信行为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记者了解到,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已与26家厅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内蒙古青年守信联合激励措施的实施意见》,系全区首个针对自然人的守信联合激励政策。《意见》从创业就业、社会保障、金融信贷、评先树优等七个领域共33项具体措施对优秀青年志愿者进行了守信激励。

  启动仪式上公布了内蒙古青年守信激励产品清单,分别从景区门票、租房、信贷、就业、就医、保险等方面为星级青年志愿者提供优惠服务,还对内蒙古青年诚信行动伙伴单位进行表彰,现场发布内蒙古青年志愿者证和内蒙古青年诚信行动原创主题歌曲。(实习记者王琼)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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