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未付抚养费 儿子起诉亲生母
内蒙古新闻网  18-11-20 10:32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晚报

  近日,一起儿子起诉母亲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在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得到了妥善解决。

  据了解,2002年,王某与韩某婚后生育一名男孩,后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儿子王某某随父亲王某生活,母亲韩某每月承担儿子抚养费500元。王某某读初中之后,跟母亲的关系渐渐疏远。之后,由于韩某未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双方矛盾激化。2018年5月,王某某向法院提起要求母亲韩某增加抚养费用的诉讼。

  昆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韩某已离开原居住地,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王某某及王某的情绪再度激化。在这种情况下,昆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一面安抚父子二人,一面多方调查韩某下落,并通过居委会联系到韩某的亲戚,最终联系到韩某,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待韩某到庭后,承办法官通过与其深入交流沟通,了解矛盾存在的原因,并指出她不主动履行给付抚养费的错误。

  庭审中,承办法官根据了解的情况,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留出时间让儿子与母亲沟通。在法官的调解下,韩某消除了对儿子的顾虑,儿子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当庭表示要努力学习,消除了对母亲的不满。双方很快达成协议,韩某还将以往拖欠的抚养费当场交给了王某某及王某。(记者 李强)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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