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的实施办法》,内蒙古鄂温克旗检察院积极作为,着力促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以检察机关的法律服务和人文关怀全面助力精准脱贫,办理了首例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对接案件。
2018年10月24日,鄂温克旗检察院控申科的检察官们前往鄂温克旗西苏木西博嘎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达某某送去了国家司法救助金。达某某是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2014年7月13日,达某某儿子斯某某,因琐事与巴某某发生争吵被巴某某打伤,因没有及时救治而死亡。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巴某某有期徒刑11年,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斯某某亲属经济损失25692元。但因巴某某正在服刑,无赔偿能力,至今未能支付任何赔偿款,导致达某某独自抚养两个遗孤,生活特别困难。鄂温克旗检察院控申科了解该案件情况后,及时与当事人及其所在苏木嘎查了解情况,得知达某某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十分困难后,为了提升救助实效,助力精准脱贫,启动了快速审批、快速办理程序,最终为达某某争取到了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达某某的生活困境,使达某某一家人在这个冬日沐浴到司法的关怀,感受到检察的温暖。
今后,鄂温克旗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利用司法救助力量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在有效缓解刑事被害人经济困境,减轻其精神创伤的同时,有效解决国家扶贫资金短缺难题,推动精准脱贫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叶日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