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脚钱包遭窃,后脚就发现一并丢失的一张信用卡在失窃的商场内消费1000元。受害人果断报警,随后被抓的嫌疑人竟然是一名年仅17周岁的少女。1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事情还要从四个月前说起。8月10日11时许,张女士独自来到位于玉泉区南茶坊附近的一家商场内,她试穿好服装后打算付款时,才发现挎包内的钱包不见了,更加离奇的是,就在这时,张女士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示她的一张信用卡在该商场内消费1000元。张女士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几分钟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就火速赶到现场。根据报警人张女士收到的短息提示,她的信用卡是在该商场一楼一杂货店内消费的。警方立即赶到该店内,经过与收银员核实得知,就在几分钟前,确实有一名年轻女子来到该店内消费。警方立即通过询问掌握了此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去向,然后对其实施抓捕。几分钟后,便在该商场内找到了这名可疑女子。
面对警方的突击审讯,秦某某交代,当日她确实盗窃了张女士的钱包,之后,她将钱包内的现金以及信用卡拿走,来到商场一楼的这家杂货店消费套现。当警方询问秦某某怎么知道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而顺利刷卡消费时,秦某某一副老道的样子回答:“这样的信用卡通常都是小额免密的,通常消费一两千元根本不需要输入密码。”而后警方在对秦某某的身份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秦某某只有17周岁,几年来,独自在外的秦某某生活来源就靠“小偷小摸”,为此,秦某某已经有过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经历。此次落网时,秦某某尚在取保候审中。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玉泉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了解到,鉴于秦某某涉案多起且系惯犯,检方已经对其依法批准逮捕。(记者 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