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已过去了3个多月,贾晓宇仍没有拿到她的工资。
贾晓宇称,11月30日,是她与喜创文化教育培训(以下简称喜创教育)李斌诚延校长约定的结清工资的最后一天,但她没有想到,她被告知因此前曾辱骂对方“人渣”要被扣除2005元。
采访中,李斌诚延告诉记者,由于贾晓宇并未与接课老师交接,因此按规定,公司可以扣除贾晓宇当月工资。
员工:
负责人“出尔反尔”克扣工资
曾在玉泉区石羊桥路附近喜创教育工作的贾晓宇,任职初、高中兼职老师,8月底,由于远在大连的家中有事,贾晓宇向李斌诚延校长特别说明了情况。“当时他说没关系,可以理解。”贾晓宇说。
但8月份的工资,贾晓宇一直没有拿到,且从9月末之后,她便很少能打通对方的电话。
11月9日,无奈返回呼市的贾晓宇向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求助。贾晓宇回忆,在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见证下,她得到李斌诚延的许诺,当月月底将结清工资。
但月底时,贾晓宇被李斌诚延告知,由于她曾辱骂他,要被扣除2005元,只能拿到5000元,“骂人哪能不付出点代价?”贾晓宇描述当时电话沟通的情况,并表示她确实曾骂过对方“人渣”,后通过电话向对方道了歉。
仍在呼市的贾晓宇的哥哥接受采访时表示,当他接受委托前往拿取工资时,被告知只能拿到5000元,但收据上需写明,贾晓宇的工资已结清。当他尝试争辩时,被对方回复“4000(元)”,当他再说时,对方说“3000(元)”。贾晓宇的哥哥称他当时并没有过激言语。
喜创教育校长:
按“规定”将扣除当月所有工资
12月4日晚,记者联系到李斌诚延,对于贾晓宇描述的11月9日,他曾许诺当月底结清工资,李斌诚延回应称,贾晓宇曾辱骂他且从未道歉,因而“心理不平衡”,到现在他已不接受道歉。
“不管承诺不承诺,她要想拿工资,就这5000(元),5000(元)不想要,一分没有。”
6日中午,记者见到李斌诚延,对于11月30日,贾晓宇的哥哥前往拿取工资时,他是否曾说过“4000、3000”,李斌诚延进行了确认,并表示他此前已反复向贾晓宇说明过情况,不愿意与贾晓宇的哥哥再次解释纠缠,且当时贾晓宇的哥哥态度极为恶劣。
李斌诚延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喜创教育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记者看到,第六条中写道“如遇特殊情况,需暂停课程,要提前联系相关课程教师,并且有义务和接课老师交接课程,按喜创教育要求完成之后,将予以结算课时费,如不管不顾学生学习情况,强行停课,导致课程链断开,老师将承担全部责任并且喜创教育将有权不予发放当月课时费。”在《协议》后方,记者看到签有贾晓宇的名字并按有手印。
李斌诚延表示,虽然贾晓宇当时与学管老师进行了交接,当时并未与接课老师交接,因此按照规定,喜创教育可以扣除贾晓宇当月工资。当记者问及8月底李斌诚延对贾晓宇离开持“可以理解”态度的具体情况时,李斌诚延并未回应。
李斌诚延称,出于人情,他此前愿意结算对方5000元工资,但媒体介入后,对方工资将全部扣除。
律师:教育机构无权扣除当事人当月所有工资
12日,玉泉区劳动监察大队石东路办事处负责人史树平告诉记者,此前他们确实随贾晓宇前往喜创教育,协调工资纠纷,当时对方也确实承诺其公司在算清账目后,将进行结算,“有多少钱工资,就结多少钱”。对于具体结算日期、金额,史树平称并不清楚。
此外,史树平表示,若对方目前仍未结算工资,贾晓宇可进一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馈,他们会进一步协调处理,若拖欠工资情况属实,且对方一直拒不结算,劳动监察大队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可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肖振兴律师表示,在该《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教育机构无权扣除当事人当月全部工资,应按当事人实际上班时间进行结算。对于因当事人拒绝履行交接义务,而对教育机构造成的损失,教育机构应提供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教育机构无法提供具体证据证明其损失,教育机构无权扣除员工其它的工资。(记者 高沛通 实习生 邬宇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