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顺应民意是个税改革的基础
内蒙古新闻网  18-12-24 10:16  【打印本页】  来源:光明日报

  历经多轮广泛征求意见后,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随新个税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这一新规,是新一轮个税改革最受关注的一环,在释放个税“个性化”减税利好的同时,标志着我国个税制度改革迈出从分类转向综合征税的关键一步。

  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来之不易。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历经7次大修。与前几次相比,今年8月底完成的第七次大修堪称“个税制度的一次根本性改革”。个税改革迈好关键一步更不易。国务院明确了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扣除的范围和标准,都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办法的出台充分听取民意、集纳民意、体现民意。迈好个税改革关键一步,关键在落实。新法新规实施在即,尽早出台相关操作文件、全面开展政策培训,梳理扣除流程让纳税人“少跑路”。

  进一步优化个税改革关键一步,落脚点在于关注民生顺应民意。对于缴纳个税,每个人都有各自诉求,受征管配套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新规不可能令人人满意。下一步还要根据纳税人诉求及征管配套条件的成熟程度不断完善,始终从满足纳税人合理诉求出发,在完善政策深化改革中更好回应民众期盼,从而让更公平的税制助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

  (原载于新华网 作者:韩洁、申铖)


[责任编辑: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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