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四个实现”做好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的有效衔接
内蒙古新闻网  18-12-25 15:31  【打印本页】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政府

  一是实现政策衔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户30户106人。对建档立卡的牧区特困人员,在尊重个人意愿基础上,将其纳入集中供养;将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刚性支出较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政策性兜底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符合低保条件的脱贫不脱保;低保户纳入医疗救助等综合救助政策帮扶,确保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救助政策,提高救助水平,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生活负担。

  二是实现对象认定衔接。加强牧区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扶贫开发对象认定上的衔接,建立相对统一的家庭贫困状况测算指标评估体系,将评估结果与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结果相结合,精准认定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是实现救助项目衔接。通过集中复核,准确掌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纳入和未纳入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人员数量。详细掌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劳动力状况、家庭经济状况等数据,对需要纳入牧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人员区分类别实施救助。建档立卡对象中,目前共有17人次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享受救助金3.26万元。为28人发放临时救助金2.1万元。通过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两不愁”问题。  

  四是实现管理衔接。组织各苏木镇开展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全面入户核查,实现零距离接触、全覆盖核实,建立精准台账,做到工作留痕。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兜底保障对象重点跟踪管理,按实际情况细化分类,及时动态调整,按要求给予救助保障,不断深化日常管理和服务。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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