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互相帮助是人之常情,可是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这位女司机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为酒后的丈夫“代驾”,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2018年12月30日22时许,鄂尔多斯交警支队乌审旗交管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时,对一辆号牌为蒙K8**E7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姜某某(女)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姜某某神色慌张言辞闪烁,坚称驾驶证在家里,一会儿给民警送来。随即民警通过公安综合信息系统查询,显示姜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证据面前,姜某某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查,姜某某是因为丈夫喝酒后无法开车,自己就侥幸驾车上路。民警对姜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做出行政处罚。(记者 范亚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