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8年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829个
内蒙古新闻网  19-01-07 11:11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静超)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82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4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45起,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31.9亿元,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了全面震慑态势。

  自治区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得到了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扫黑办”的好评,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充分肯定了我区公安机关组建“猎鹰”突击队的做法和成效,公安部发出专电通报表扬我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有关做法。

  坚持提升站位,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坚持依靠群众,始终将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作为基础先导工作抓在手中。去年,各级公安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近万条,其中42%来自群众举报,有力地支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扩大战果。依靠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全区已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89个、破获其他刑事案件591起。

  坚持依法严惩,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黑恶行为。在公安部确定的“十类打击重点”基础上,公安厅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我区专项斗争“十五类打击重点”,确保了打击全覆盖、无死角,向涉黑涉恶犯罪发起了全面围剿。去年,全区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12次“2018扫黑除恶”集中行动,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组织集中抓捕,迅雷出击,铲除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通过采取专家指导、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切实加大了重大疑难案件的侦办力度。公安厅直接提级侦办了通辽市“3.15”涉黑专案,此案被中政委列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案件。为进一步加大震慑力度,公安厅发布了三次悬赏通报,对90名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目前已抓获56人。

  坚持攻坚克难,部署开展“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行动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破解“打不深、打不透”的难题,公安厅建立了异地侦办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机制,在全区先后组建了30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方式,专门负责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立线侦查。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斗争全面攻坚,公安厅于去年9月30日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3个月来,全区又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8个,铲除涉恶团伙181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147名,其中国家工作人员102名、村嘎查两委干部45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另有多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坚持肃本清源,始终把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初心使命记在心上。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了与组织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扫黑除恶与村嘎查换届选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公安厅对全区“两委”干部开展了专题研判,共排查出2000余名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据此,组织、民政等部门依法取消1000余名候选人参选资格,有力地把好了“两委”干部换届选举“入口关”。通过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治安乱点地区267个、已整治194个,收缴枪支1648支、子弹铅弹26万余发、炸药4.4万公斤,在全年命案全破的基础上又破获命案积案49起,迅速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带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实现了扫黑除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双提升”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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