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体育馆道万达广场附近,两辆私家车发生剐蹭事故,双方未保护现场,将车辆挪走后报警;几个小时后,同样的地点,两车又发生碰撞事故后未保护现场;在富强路的某商圈同样的剐蹭事故发生后,双方车主均未留联系方式,只是报了警。
1月1日,包头市青山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7起类似事故,事故发生地点均为辖区繁华的商业圈,双方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且未拍照取证,就将车辆移至路边,导致责任无法分辨,随后到青山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报警寻求解决。
青山交管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向记者介绍,这些商圈附近的事故后来均协商处理,本来事故只是简单的刮蹭,但是来来回回却几经折腾。
对此,青山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提示广大驾驶员,发生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后,双方驾驶员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照取证之后方可撤离现场,随后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带,可自行协商,也可以选择求助保险公司或者报警。
民警表示不保护现场,不拍照取证,给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将带来很大的困难。而在拍照取证的时候,要从四个方向(前后左右)将双方车辆都拍摄进去,将事故现场拍摄完整齐全,再将双方车辆受损部位拍照后,方可撤离现场。切勿拍照时只拍摄自己的车辆,一定要将双方的车辆拍摄在同一个画面内,将事故现场整体体现出来。
特别是在繁华地段,为了确保道路的畅通,可以自行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但是前提是要自行拍照取证后方可挪动车辆,为之后交管部门调查认定责任提供证据。(冯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