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方新报》报道,1月18日,呼和浩特市运管局公开报废销毁43辆无证和套牌车辆及其附属设施。这43辆无证和套牌车辆车主于公告期满后,仍拒不接受处理的黑车以及附属设施,由运管部门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估、依法处置、报废销毁,所得残值依法上缴国库。
黑车扰乱出租车市场正常秩序,侵犯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乘客的人身安全也具有潜在的危害性。此次,43辆“克隆”出租车被公开销毁,显示出运管部门零容忍的强硬态度。但我们也应看到,仅是销毁违法车辆难以达到让违法者“伤筋动骨”的程度。由于黑车处于正常监管之外,许多黑车司机为了降低营运成本,用的是快报废的车辆,甚至将报废车、拼装车改头换面跑黑车。根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安装出租汽车牌照、顶灯、计价器假冒出租汽车的,处5万元罚款。罚款远高于黑车残值的话,黑车司机完全可以将车辆弃之不顾,舍小躲大。
罚款没兑现,违法当事人就感觉不到疼,跑黑车的念头难以彻底了断,再去购买旧车,继续从事非法勾当是大概率事件。虽说罚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这个手段是不能忽略的。为了保证执法有效性,管理部门还应在落实罚款上入手,精准掐住违法者的命脉。以此彰显惩罚制度的严肃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文/北 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