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黑车光销毁还不够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3 14:21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据《北方新报》报道,1月18日,呼和浩特市运管局公开报废销毁43辆无证和套牌车辆及其附属设施。这43辆无证和套牌车辆车主于公告期满后,仍拒不接受处理的黑车以及附属设施,由运管部门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评估、依法处置、报废销毁,所得残值依法上缴国库。

  黑车扰乱出租车市场正常秩序,侵犯正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乘客的人身安全也具有潜在的危害性。此次,43辆“克隆”出租车被公开销毁,显示出运管部门零容忍的强硬态度。但我们也应看到,仅是销毁违法车辆难以达到让违法者“伤筋动骨”的程度。由于黑车处于正常监管之外,许多黑车司机为了降低营运成本,用的是快报废的车辆,甚至将报废车、拼装车改头换面跑黑车。根据《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擅自安装出租汽车牌照、顶灯、计价器假冒出租汽车的,处5万元罚款。罚款远高于黑车残值的话,黑车司机完全可以将车辆弃之不顾,舍小躲大。

  罚款没兑现,违法当事人就感觉不到疼,跑黑车的念头难以彻底了断,再去购买旧车,继续从事非法勾当是大概率事件。虽说罚款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但这个手段是不能忽略的。为了保证执法有效性,管理部门还应在落实罚款上入手,精准掐住违法者的命脉。以此彰显惩罚制度的严肃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文/北 风)


[责任编辑: 巴菊媛]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