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准新定位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工作综述之一
创新是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一年来最显著的标签:首次与全区31个国贫旗县人大实现上下联动监督;首次建立监督意见问题清单销号制;首次以“背对背”形式召开人大代表和市民代表座谈会,并通过暗访了解法律实施真实情况;首次组建包括52名专家学者、9个社会团体和咨询服务机构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智库。
这一个个“首次”,展示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履职尽责的坚实足迹。
党的十九大提出: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这是新时代党对人大工作的新定位和新要求。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照“两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履职水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及时出台了《关于扎实开展大兴学习之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意见》,对新一届人大提出了新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围绕落实新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并制定了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等6项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各项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迈上了新台阶。
党的建设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从履职伊始,常委会就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严”“实”作风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一系列举措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进一步好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已然形成。
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成为工作常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重要立法项目、开展法规清理、进行主任集体视察等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严格执行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制度,并严格按照党委指示要求落实办理。
面对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站在政治高度深入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召开专题讲座,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修改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全面开展新任命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把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作为履职的重要内容。常委会通过推进代表工作创新,进一步密切组成人员和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呼声成为代表工作的风向标。
提升履职能力是围绕民生服务群众的关键所在。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修正案主题,开展了组成人员学习研讨班和履职培训班;组织了3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出台了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小组工作暂行办法,组建11个全国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和80个自治区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
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围绕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改善等主题高质量提出建议708件,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为了提高建议落实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对办理、督办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并专题召开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督办重点建议的工作制度。目前,代表提出的708件建议已经全部办结,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35%,正在解决或者逐步解决的占53%。其中,代表提出的关于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提升脱贫解困能力的建议,直接推动自治区红十字会2018—2020年全区“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出台,3年内将为全区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1万例复明手术,活动已于2018年5月4日启动。
面对新使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用一项项创新作为,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迈出人大工作的铿锵足音。(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