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25日至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3 15:10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王坤)1月23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政协常委会议厅召开。会议公布,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将于1月25日至29日在呼和浩特召开,会期5天。

  会议介绍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主要安排情况,通报了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履职工作情况。

  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并通过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政治决议等决议、报告;列席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表彰自治区政协2018年度优秀提案。

  本次大会共安排6次全体会议,其中开幕、闭幕大会各1次大会发言、选举大会1次,列席人代会2次;安排小组讨论5次,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界别联组讨论2次。

  据悉,今年将首次开通“委员通道”并将在委员驻地设采访间,方便记者采访报道,更好地展现委员履职风采,展现自治区政协工作亮点。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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