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四个“组合拳”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工作综述之二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3 16:10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全区基层组织全部实现“三务”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访2242人次、解决问题矛盾843个,立案查处乡科级以下干部1.1万余人,评选清风干部9.2万余人……

  2018年,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反腐败实践经验,深入分析影响全区基层政治生态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意见》精神,坚持监督与惩处并重、排查与化解同步、约束与激励并举,精准发力,综合施治,打好基层“三务”公开、主动化解基层矛盾、坚定不移惩贪治腐、评选打造“清风干部”四个“组合拳”,为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干群和谐、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当好“护林员”。

  “三务”公开监督,让基层“微权力”不再任性

  2018年10月31日是敖汉旗牛古吐镇河南村贫困户动态调整公示的日子。“这些人评上贫困户,咱没啥说的,他们确实困难……”份子地组的村民王俊凡看完公示的贫困户动态调整标准和贫困户名单后,自己嘀咕着离开了。河南西组距村委会较远,村民冯志拿出手机熟练地打开敖汉旗“三务”公开网络平台,找到牛古吐镇河南村的村务公开,带上老花镜边看边说:“这东西真方便,坐在炕头上,村里大事小情咱都知道。”

  2018年初,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实和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机制。3月22日,自治区纪委印发《关于对基层“三务”公开工作开展全面监督检查的通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推动基层“三务”精细化公开。

  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强力监督推动下,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务”公开,注重将公示栏等传统方式与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互联网+”公开模式相结合,对镇村两级重大项目安排、资金管理使用、民生服务等信息一律公告、公示,使群众真正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三务”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不设立、假设立、不履职等问题。2018年,全区共收到涉及“三务”公开问题线索2303件,立案524件,党纪政务处分414人,组织处理291人,让基层“微权力”不再任性。

  上访变下访,主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我现在心里敞亮多了,有你们这样下访的领导,我很感激。我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还重复访,非常羞愧,给你们添麻烦了。今后,我要把精力放在过好自己的小日子上。”科右前旗大石寨镇的缠访户老王,在科右前旗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包彩虹多次下访,耐心摆事实、讲道理后,终于解开了心结。

  针对基层信访总量大、群众举报成本高的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转变工作方式,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制定《关于在全区旗县级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的通知》,前移监督关口,下移工作重心。

  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接访制度,面对面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将初信初访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和源头稳控工作。创新建立纪委监委系统“下访”工作机制,主动带案下访,要求每个旗县(市、区)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化解10件、每个苏木乡镇(街道)至少解决1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上访变下访,及时发现、就地解决问题,将矛盾消解在基层一线。

  “上访变下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下访2242人次,排查问题1757个,解决矛盾问题843个,一大批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惩治基层贪腐,增强群众反腐败获得感

  2018年11月1日,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指定,土左旗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快速路交警(协勤)张屹焘涉恶问题立案调查。这虽然只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之一,折射的却是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惩贪治腐,一抓到底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定决心。

  对基层群众来说,“微腐败”就是“顶级祸害”。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基层政治生态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工作,严肃惩处盘踞在基层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反腐败获得感。

  在具体工作中,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紧抓住核心要害,紧盯基层“微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线索;加强统筹领导,构建上下一体,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建立督办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加大处置力度,对群众举报、审计结果和案件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并及时通报曝光。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7098件,立案1767件,党纪政务处分1464人,组织处理1723人,移送司法95人,曝光典型案例922件。对自治区扶贫办、库伦旗、兴和县等脱贫攻坚中履职不力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22件,党纪政务处分98人,组织处理30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共处置“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9601件,立案2335件,党政纪处分2117人,组织处理1063人,移送司法172人。通报典型案例805件。

  评选“清风干部”,激发担当有为的“正能量”

  2018年12月27日,包头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清风干部”首场暨纪检监察系统专场报告会。会前,自治区党委常委、包头市委书记张院忠会见了报告团成员,对“清风干部”的评定给予充分肯定。这是过去一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开展“清风干部”评选活动,正向树立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形象,赢得干部群众广泛赞誉的一次生动写照。

  十届自治区纪委常委班子履职以来,针对基层干部被“污名化”“妖魔化”的问题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在2018年初选定兴安盟和乌兰察布市两地先行试点取得扎实成效后,进而全面推开全区基层组织“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以强力动作,引导树立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形象。

  在评选活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基层党委统筹纪检、组织、宣传等机关部门在全区镇村两级开展“清风干部”评选工作,经过严格的申报、评定、审核、公示等程序,为干部出具“廉政体检单”,把群众信任的基层好干部选出来、评出来,让担当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让没有问题的干部拥有尊严,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截至目前,各盟市参评“清风干部”的通过比例都在90%以上。

  同时,注重政治引领和舆论导向,利用新媒体、基层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清风干部”事迹。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关山初度尘未洗。自治区纪委监委打好四个“组合拳”,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不懈努力,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治理效能的具体体现,是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有力实践,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吹响了动员令。(严夏年)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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