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3 17:43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核心提示

  ●加强各民族干部和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我国针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而采取的战略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

  内蒙古民族众多,目前生活着55个民族。世居民族有蒙古族、汉族、回族、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朝鲜族8 个民族。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 为505.56万 人,占总 人口 的20.46% ,其中 蒙古 族人 口最 多,达441.1万人。人口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满族、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这6个少数民族人口总和占内蒙古少数民族人口的99.32%。

  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持立足基本区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行扎实有效的民族工作,自治区的民族关系得到极大的恢复和改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受到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的重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通过对民族工作领域的拨乱反正,从思想理论上批判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提法,正本清源,明确提出了我国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的关系。在此背景下,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逐渐开展并趋向规范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硕果累累。如火如荼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激励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不懈奋斗,民族团结之花在内蒙古常开长盛。

  改革开放40年来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加强各民族干部和群众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教育,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各级党校、各类干部学校通过举办民族班或开设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课,加深党员干部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以及党的民族政策的深入了解和掌握。坚持发挥学校的教育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阶段。通过对各级干部和群众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大众化,各族群众的民族团结进步意识不断增强,全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发展。

  改革开放40年来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蓬勃发展,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涵盖41个所有行业大类的工业体系已构建成型。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自治区各项社会事业也稳步发展。民生投入让各民族群众更有幸福感。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3790亿元,年均增长6.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1元增加到2017年的35670元。农牧民收入由131元增加到2017年的12584元。脱贫攻坚让自治区的贫困人口由2012年的197万人减少到2017年底的37.8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4.9%降至2.62%。同时,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的教育事业跃上了历史发展的快车道,民族教育得到优先发展。

  内蒙古民族团结

  进步事业发展的基本经验

  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领导下,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始终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前进,坚持民族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持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改革开放40年来,内蒙古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城乡环境,不断改善民生,做出了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内蒙古工作,在视察内蒙古工作时提出了“守望相助”的科学发展要求与殷切期望,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做出重要指示,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把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与内蒙古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内蒙古率先在农村和牧区制定执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草畜双承包责任制,推动了我区农业和畜牧业向前发展。并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编制并认真实施好自治区两项工作的规划。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党委加强民族工作的全面部署,着力实施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创造性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适应新形势需求,不断开拓创新,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增添了更多动力。

  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建设事业的巨大发展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并且,注重着力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在财政转移支付、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和民贸民品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通过一系列差别化扶持政策,有效确保了把党对少数民族的关怀和照顾落实到各地区、各层级、各民族,延伸到每一个角落,确保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部署要求在内蒙古扎实有效落实。

  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为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改革开放40年来,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发展壮大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借助各级党校、干校和各类相关培训机构为教育培训的主阵地,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一支数量充足、坚定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内蒙古民族团结

  进步事业发展的启示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民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一是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加强民族立法工作,提升民族区域自治法制方面建设。二是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个特别”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人才支撑。三是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以此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增强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是各民族干部群众要深刻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明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调动各族人民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积极性、创造性。二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民族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我国针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而采取的战略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坚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工作,积极选树各级各类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重点抓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民族团结教育,强化政治纪律,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入人心。

  以人民为中心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取向。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导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我们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过程中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一是要推动少数民族经济、教育、医疗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工程,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努力改善和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生状况。二是坚持人民共享的价值追求,贯彻群众路线,勤政为民,执政为民,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担忧的现实问题,扫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道路上的障碍,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

  开展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起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智慧和力量,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谱写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作者:内蒙古党校倪萍)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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