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永桃)在1月26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代表审议。
报告显示,2018年,全区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社会民生建设,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新的步伐。初步核算,全区经济增长5.3%,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2019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和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5%左右和4.5%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