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聚焦聚力、精准施策,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停建、缓建、“瘦身”一批政府过度举债项目。积极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制定完善方案,建立奖补机制,完成年度化债任务的137.2%。有序处置网络借贷、企业债券违约风险,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农村牧区高利贷存量大幅下降。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扶贫工作力量,加大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人口帮扶力度。各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47.9亿元,增长21.6%。启动京蒙扶贫协作三年行动,北京市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预计,全年减贫23.5万人,10个国贫旗县、13个区贫旗县摘帽。
加强污染防治,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着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区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 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3.1%。持续推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呼伦湖、岱海面积增加,乌梁素海流域修复工程列入国家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化肥、农药使用量首次实现负增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乌海隆昌煤矿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列为联合国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项目。
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覆盖率达到22.1%,高于全国0.44个百分点。阿尔山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库布其沙漠亿利生态示范区被命名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对毁林毁草开垦、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草原旅游开发私搭乱建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坚持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编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