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内蒙古新闻网  19-01-28 09:18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四)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项目审批时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缩短为13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推行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准入不准营”问题得到逐步解决。首次开展盟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针对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推动解决群众烦心事。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推进电力输配电、多边交易、竞价上网等改革。持续深化国资国企、财税金融等领域改革。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设立企业纾困发展基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基金,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全面扩大开放,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增长9.9%。我区始发的中欧班列增长1.4倍。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与蒙古国新建立5对友好城市。深化与日本、韩国以及港澳地区经贸合作。组织1700多家企业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举办首届阿尔山论坛。

  加强与国家部委、其他省区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中央企业的战略合作。召开第二届蒙商大会,蒙商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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