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8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79.9万件,审执结70.8万件,同比上升5.3%和5.9%。其中,自治区高院受理案件9343件,审执结8032件,同比上升61.3%和62.8%。法官人均结案189.6件,同比上升11.7%,其中,16个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300件。
报告指出,2018年,全区法院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强金融案件审判,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13.4万件,有力维护金融安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5万件。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审结破产类案件63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区法院审结行政案件9831件,同比上升18.6%。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3.3万人,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报告指出,2018年,全区法院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7918人次,化解矛盾纠纷756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262件,促进社会风险防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区法院受理民事一审案件29.2万件,审结26.7万件,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报告指出,2019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贯彻最高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自治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