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白丹 及庆玲)1月29日,出席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分组讨论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委员们在讨论中一致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强化作风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让法治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是委员们讨论的热点。魏晋忠委员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在破解执行难、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改善了全区的法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塔娜委员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应进一步发挥应有作用,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化解社会矛盾、深化司法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委员们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内蒙古建设,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官队伍和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改革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