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
内蒙古新闻网  19-01-30 21:59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 记者戴宏 1月30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设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为:主任委员和彦苓,副主任委员巴建光、周纯杰、萨仁,委员冯家举、刘廷山、杨瑞平、陈万民、塔娜。


[责任编辑: 魏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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