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纪恒主持宣誓仪式
本网讯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文明) 据《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1月30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新当选人员举行宪法宣誓,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李纪恒主持宣誓仪式。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和彦苓领誓,王玉成、孙炜东、周纯杰、孟庆民、巴建光、萨仁、刘廷山、杨瑞平、冯家举、陈万民、塔娜等新当选的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依法参加宪法宣誓。
内蒙古人民会堂国徽高悬,五星红旗鲜艳夺目。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参加宪法宣誓的人员列队站在领誓人身后,举起右拳,跟诵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传递着宣誓人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坚定决心。他们一致表示,将始终牢记誓言,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一往无前,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