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那顺孟和副主任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