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时评】领导干部“食安问责”恰如“春雨”
内蒙古新闻网  19-03-07 16:34  【打印本页】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特约评论员 石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出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这一“食安问责”举措恰如“春雨”。

  “食安问责”须培养为民情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佳句千古,皆是一种为民情怀,“食安问责”也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应有的为民情怀。

  “食安问责”须负起履职担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衣食住行,关乎民心。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起“食品安全”责任,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环保、健康的食品环境。

  “食安问责”须坚持多方合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改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理模式,既要坚持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约束,也要依靠政府机构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力量监督,形成完整、立体、多维的监管体系,才能真正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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