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赤峰市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0年来,赤峰市坚持主动对接和融入国家、自治区发展战略,奋力推动经济建设取得新突破,实现了从一穷二白到繁荣兴盛的历史性转变。
经济总量大幅扩张 产业体系不断完善
赤峰市地区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2.2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1549.8亿元、增长703倍,财政总收入从1982年的9190万元增加到195.3亿元。
综合经济实力稳居全区第四位,蒙东地区排头兵位置日益巩固,新一轮跨越崛起的势头正在形成。
建国初期,赤峰的产业结构比较单一,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经过70年的发展,三次产业结构比由1949年的83.2:5:11.8调整为2018年的19.7:30.8:49.5,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全市粮食产能稳定在百亿斤以上,年蔬菜产量800万吨,家畜存栏由134万头只增长到1411万头只,是国家重要的“绿色农畜产品供应基地”。
工业经济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飞跃,千亿级有色冶金产业升级提效,百亿级医药产业发展迅猛,国家清洁能源输出基地加快建设,新型化工、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方兴未艾,规划面积129平方公里的赤峰高新区已成为集约发展的工业走廊,正在挺起赤峰工业脊梁。
服务业成为全市经济的主力军,传统商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和旅游业互促发展。
201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1亿元,物流业实现销售收入550亿元,存贷款余额达到2310.4亿元和1868.5亿元,接待旅游人数185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06亿元。
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
(图片由赤峰市委宣传部提供)
建国初期,赤峰市的生态状况十分恶劣。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奋斗,赤峰的人造林面积达到2248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50%,70年间,全市森林覆盖率由5.2%提高到35.7%,天然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8.8%,沙化面积由4010万亩减少到2830万亩。
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敖汉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环境奖。
农村牧区面貌发生化茧成蝶的美丽嬗变
(图片由赤峰市委宣传部提供)
建国初期,赤峰城区只有3万多人,城区面积仅有几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十分落后。
70年间,赤峰持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能力,新城区、桥北新区、松北新城等一大批城区组团拔地而起,集中连片棚户区基本消除。
中心城区绿地率达到3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2平方米,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扩展到106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126.8万人,已成为自治区第三个人口超百万的城市,先后被评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连续24年捍卫了“国家卫生城”荣誉称号。
9个旗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面积拓展到146平方公里,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6%提高到50.4%,6个城关镇获得“自治区园林县城”称号。累计改造危土房23.7万户,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农村牧区电视信号和网络宽带全覆盖。
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高铁将于2020年全线贯通
坚持交通先行,构建了县县通铁路、乡乡通等级公路、村村通油路的道路交通网。
公路由建国初期的727公里增加到2.7万公里、增长36.2倍,境内所有旗县都有高等级公路,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总里程1549公里,2万多个自然村全部实现油路通达;铁路里程由建国初期的114公里增加到1101公里、增长8.7倍,6条铁路将12个旗县区紧紧串联在一起。
赤峰高铁将于2020年全线贯通,届时赤峰将融入北京、沈阳两小时经济圈;玉龙机场开通国内航线14条,旅客年吞吐量近200万人次。
一大批水利工程相继建成,工农、城乡供水能力大大增强。全面推进和升级改造城乡电网建设,新增66千伏及以上变电站45座、输电线路1460公里,形成了连接南北、辐射内外的输变电网络。
脱贫攻坚取得了史无前例的突破性成就
(图片由赤峰市委宣传部提供)
赤峰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累计打造自治区级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240个,取得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近500项,获国家奖励16项,赤峰高新区即将晋升为国家高新区,连续8年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称号。
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全面发展,兴办学校1551所,高等教育从无到有,基础教育位居全区前列。改革开放以来,赤峰至少有70多万优秀学子考入了各类高等学府。
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大幅增长,卫生机构由12个发展到4764个,全市7所综合医院和3所蒙医中医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
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新建各类文体场馆1.3万处、46.3万平方米,苏木乡镇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实现了全覆盖。
聚焦贫困地区集中攻坚,累计投入资金700亿元以上,减贫90万人;特别是党中央启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46.8万锐减至5.3万,贫困发生率降至1.48%,6个贫困旗县区整体出列,赤峰市获批全国西部地区首个“扶贫改革试验区”。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全面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
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931元和11373元,分别是建国初期的279倍和210倍。
民族团结事业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得到保护传承,蒙古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位居全区前列。
社会治安满意度保持在97.5%以上
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市”荣誉称号,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连续两次被评为“百姓幸福感最强城市”。近年来,赤峰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7.5%以上,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做出了重要贡献。(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