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提高民生保障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促进就业增收。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推动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统一,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托底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不断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机制、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抓好“双减”政策实施,健全“五育并举”育人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以“双一流”、“双高”建设为牵引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类型化贯通式发展。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让人人都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健全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保险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发展残疾人、人道公益等事业。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
(四)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常态化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外防输入严密防线。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和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县级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让全区人民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促进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发展健康产业。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发展。完善生育配套政策,健全托育服务保障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摘自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