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建出差已经10多天了,刚听说我被评为全区公安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我非常激动,这份荣誉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兴和县公安局全体民警的荣誉。我会更加努力工作,将荣誉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动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案件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及早为群众挽回损失。”正在福建侦查办案的赵之宏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赵之宏,2009年7月份参加公安工作,现任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城镇中队中队长,也是刑警大队党支部的组织委员。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奋战在刑侦工作第一线,凭着对刑警职业的热爱与追求,对人民群众的深情与厚爱,认真履职尽责,因工作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先进个人6次、县、市优秀共产党员各1次,在建党100周年之际,被自治区公安厅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赵之宏参加公安局“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大会。(摄像:郭建园)
兴和县城镇责任区每年刑事发案数占全县刑事发案数的百分之八十多,办理好每起城镇刑事案件,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侦办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取证难、抓捕难、诉讼难等问题,赵之宏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挤出时间自学电信网络知识,向专业人员请教破案技能。连续参与侦破了“周某某特大诈骗案”“沈某某特大诈骗案”“陈某重大诈骗案”等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民生类案件,及时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
2020年5月9日,兴和县居民陈某急匆匆跑到赵之宏的办公室报警,称其在网络上认识一名女子,这名女子以谈恋爱为由,陆续借走14万余元后将陈某拉黑,随之失联。赵之宏立即受理此案,并为受害人制作了详细的询问笔录,根据受害人掌握的犯罪嫌疑人信息,赵之宏通过反复研判、推敲,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并通过证据链条和逻辑思维还原了案件经过。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多次摸排蹲守,终于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踪迹,最后在河北省白沟镇将犯罪嫌疑人贾某玲成功抓获。
赵之宏(左二)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取证。 (摄影:郭建园)
然而,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赵之宏感觉案件不是表面这么简单。在执行拘留后的第二天,赵之宏到看守所提审了犯罪嫌疑人贾某玲,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劝导,贾某玲心里防线彻底崩溃,供述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最后,赵之宏又带领同事辗转河北、天津等地,经过8天的日夜侦查终于将王某成成功抓获归案,并将受害人的损失全部追回。
“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小案也要尽心去办,才能真正让百姓过上安宁的日子。”赵之宏说。从警10年来,赵之宏参与破获侵财案件2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百人。
舍小家,为大家。赵之宏平时全身心忙于工作,家中照顾老人孩子的重担全都压在了妻子肩上。10多年来,每逢节假日,他不是加班就是出差,很少有时间与家人团聚,为此赵之宏感到非常愧疚。
作为扫黑办“猎鹰突击队”的成员,在扫黑除恶中他承担起核查涉黑涉恶线索关键人员的重任,在核查一些涉黑涉恶线索时,他连续一个多月深入田间地头,走访群众上百人,形成材料二十余份。截至目前,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赵之宏一组成员共打掉恶势力团伙4个,进一步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极大提升了老百姓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星光不问赶路人,历史属于奋斗者。赵之宏说,接下来的每一天,他会一如既往地以坚定的意志、清醒的头脑、锵铿的步伐踏上赶考之路,在刑侦事业上,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